首页   政策法规   财税动态   纳税指南   业务介绍   税收筹划   自助服务   问题解答   案例分析   中诚论坛   介绍中诚   联系我们
用户名:
密  码:
·忘记密码


  税务公告
  代理动向
  财税动态
 
 
当前位置:财税动态
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方案发布
2009-11-20 09:14:55
(已经被浏览227次)

日期:2009-11-20 文章来源:中国会计视野 作者:

  为加强和规范普通发票管理,适应税收信息化发展的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近日下发《关于印<全国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国税发[2009]142号),就全国普通发票(不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简并票种统一式样工作制定了实施方案。
  通知指出,近年来,各地税务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简并票种统一式样的要求,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是目前各地普通发票仍然存在种类繁多、式样各异、规格不一、防伪措施各不相同的问题。这种票种繁多、各省各异的状况,不利于税务机关规范管理、不利于纳税人方便使用、不便于公众辨别真伪,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营成本,而且降低了税务机关管理效率,已经成为当前实现税务系统普通发票管理信息化的主要瓶颈。因此,必须尽快简并票种、统一式样。
  此次简并方案的基本内容为:票种设置按照发票的填开方式,将发票简并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手工发票和通用定额发票三大类。发票名称为“××省××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省××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省××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
  1、通用机打发票分为平推式发票和卷式发票。
  2、通用手工发票分为千元版和百元版2种。
  3、定额发票按人民币等值以元为单位,划分为壹元、贰元、伍元、拾元、贰拾元、伍拾元、壹佰元,共7种面额。
  4、印有单位名称的发票可按两种方式处理:一是由用票单位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并通过软件程序控制打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平推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左侧,卷式发票打印在发票票头下方;二是选择一种通用机打发票,平推式发票可在发票票头左侧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卷式发票在发票票头下方加印单位名称(或标识)。
  5、考虑到目前有些全国统一使用的票种暂不宜取消,决定保留“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建筑业统一发票”、“不动产销售统一发票”、换票证。通用发票无法涵盖的公园门票,可继续保留。因特殊原因,在一段时间内还需继续保留的发票,各省要严格控制,并报税务总局备案。
  方案中规定的相关配套措施主要有:
  1、各地要进一步扩大机打发票的使用范围,对经营额较大,或通过计算机实施企业管理的纳税人,应引导其使用机打发票。但要注意尽量减少纳税人负担,考虑纳税人技术设备(包括软件)适应的可能,同时应注意与税控收款机推广应用工作的衔接。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在建筑安装、房地产、农产品收购、机动车销售等行业开展“网上在线开具发票”试点,提高开票信息采集和应用能力,努力提高发票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2、严格控制手工发票的开具限额和使用范围。手工发票的限额应严格控制在百元版和千元版。要根据经济发展的形势,逐步缩小手工发票使用量或取消手工发票。在这次简并票种过程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不设置手工发票。
  3、将定额发票的使用对象限定于在税控收款机和网上开具发票使用范围外,开票量及开票金额较小,或者不适合使用机具开票的纳税人。各地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选择是否设置定额发票。
  4、普通发票代码的编制规则是:前7位(从左至右)设置规则不变,第8位至12位,除原第8位“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公路内河货运统一发票”编码保持不变外,其他代码编制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通知要求,2011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使用新版普通发票,各地废止的旧版普通发票停止使用。

相关信息:
无相关信息
 

信息评论:平均星级:
姓名EMAIL地址评论主题评论内容评定等级
  
杭州中诚税务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c) 2005
建议IE5.5,1024×768以上分辨率浏览本网站
Copyright © 2000-2005 www.zcs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05077241号